文/杜曦云
涂鴉,本是亞文化族群出于宣泄郁積于內心的壓抑而自發(fā)地在公眾場合涂寫的行為,作為原生的民間文化,它因其來源于現(xiàn)下的日常經驗而親切、因其直抒胸臆而動人、因其隨意性而避開程式的窠臼、因其“非法性”而具某種反抗、解放的可能。
1990年代中后期,張大力在北京日漸擴展范圍的涂鴉(簡單的頭像輪廓,加上AK-47等字樣)令人記憶猶新,但這類涂鴉作品因其有較明確批判訴求和指向而始終處于地下狀態(tài),且呼應者寥寥無幾,僅限于在很小的文化領域內展示和傳播。即使在798、酒廠、宋莊等藝術區(qū),也很少看到此類涂鴉作品。而涂鴉在今日北京的日益高漲乃至方興未艾,與原初涂鴉的誕生背景、文化沖動關系不大,它主要是與Hip-Hop風潮的被引進、傳播有著直接的關系。正是Hip-Hop(或稱“嘻哈”)的熱潮帶動了作為“街頭文化”樣式之一的涂鴉的興起。當然,這種涂鴉,已經被時尚文化所吸納,進而編碼成為準流行文化。
不過,即使成為流行文化,在北京乃至全國的街頭,都看不到多少涂鴉作品。往往是政府為了塑造城市文化形象而專門劃出一個區(qū)域來成為涂鴉區(qū),這種涂鴉區(qū)內的涂鴉作品,基本上是經主流話語過濾后的合法之作,人為性大于自發(fā)性、官方性大于民間性、依賴性大于自主性、合作性大于分離性。而即使對于那些只為追逐時尚、流行風潮的青少年而言,可供他們休閑、娛樂和體驗“嘻哈文化消費”快感,痛快地涂抹的墻面也少之又少。涂鴉的本意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,街頭涂鴉的興盛與否,一方面來源于涂鴉者們表達欲的旺盛度,另一方面也來源于政府管理的包容度。曾有人言“沒有涂鴉,就不是紐約了”,如果涂鴉的興衰多寡是檢驗城市的年輕度和開明度的標志之一,則目前的青少年和政府對街頭涂鴉這一樣式的接受其實都很有限。
在互聯(lián)網上,涂鴉則成為了網絡漫游者們喜愛的娛樂、游戲方式。網絡運營商們心領神會地開發(fā)出新的簡便操作軟件,召開一次次網絡涂鴉賽事,調動起網友們的涂鴉熱情,讓網絡涂鴉成為最“潮”的行為。這些涂鴉作品,大都是充斥市面的時尚元素、卡通形象等的模仿,這是順理成章之事,因為這恰恰映現(xiàn)出了滋養(yǎng)這些作者的視覺養(yǎng)料。
以上這些涂鴉,往往亮麗而炫目,但因其與流行文化和主流話語的同質性,所起的作用常流于裝飾,是錦上添花式的日常生活表層的審美化。而這種審美化的內蘊需要質疑,就象我們要質疑流行文化一樣。
Hip-Hop文化原初是非中心化的主體們帶有反抗傾向的亞文化,正緣于此,涂鴉才被視為是美學現(xiàn)代性的產物之一,也是社會民主、自由度的顯現(xiàn)之一。真正有價值的涂鴉,是那種立足于當下的日常經驗、有明確的文化針對性、寄自由沖動在其中并易于為觀者所體會、理解的涂鴉。這種涂鴉秉承“否定性”思維,謀求切中時弊并有效地發(fā)揮其應有的批判作用。這種涂鴉同時需要面對的是政府的管制和商業(yè)的侵蝕,而后者在當下及以后將更為嚴峻。對于那些滿足于穿超大號的服飾、跳有型有款的街舞、唯時尚馬首是瞻、葉公好龍式涂鴉愛好者而言,這種涂鴉顯得如此的步履艱難與不堪承重;但對于那些真正想讓藝術介入和影響社會、拓展藝術的“公共性”職能的人來說,街頭涂鴉的方式正是一個切入點。 |